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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公社 ·淡水拖吊現場失控,車主上架後開門撕封條,與警爆口角!
違規停車請勿模仿
#新北大小事 #違停 #妨礙公務 顯示較少
冏:遇拖吊不激進行事,不然罰單增倍!如上影片~拖吊現場失控,
- 車主當自家車已上架後開門撕封條拿行照,妨害公務罪一時衝動撕毀封條,不僅無法阻止車子被拖走,還會讓原本幾千元的行政罰鍰直接升級為刑事前科與數萬元的法院罰金。
- 車主現場罵警察,這也可以再送一條侮辱公務員罪,面臨最高1年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且警方可當場將其逮捕或送辦。
- 公務車沒載人的。
📌依妨害公務罪函送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真的,第一冷靜:看自家車上架沒?離開原違停地沒?
這二者有差,只要車輪尚未離開地面,且尚未駛離原來位置。車主及時現身並出示證件,警員應停止拖吊並當場開單。(違規停車的「罰單」)
拖離原違停地,車主只能跟拖吊車走了。(違規停車的「罰單」+移置費:機車約200元、汽車約600元至1000元(各縣市不同)+保管費)
當車主領車時沒行照,放在被拖吊的車內:先前往拖吊場櫃檯說明情況。管理人員會陪同您到保管場內的車輛旁,由您開車門取出臨檢行照,確認無誤後再回櫃檯辦理繳費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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