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2022年10月21日國道開92km被罰3千!網神打臉BMW哥
- 一般高速公路可分做外側、中線以及內側超車道,就目前現行法規來看,當中除了「最高速限」外,也明文規範了所謂「最低速限」,兩者差異非常大,在國道車流順暢的條件下,
- 外側車道車速不得低於時速「60km/h」,
- 中線車道則不得低於時速「80km/h」,
- 至於內側超車道則必須依照路段,不得低於時速「90km/h」、
- 而三線的「最高速限」「100km/h」以及「110km/h」(路段不同限速不同)。
以下為上高速道路需要的基本常識:(內容為簡略版,全文見_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行駛在高速公路上)
- 一般車輛速限為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路段,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速限均降為90公里。
-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只能左側超車_右側超車不可)
- 1.以行駛速度計算安全距離(車距)
-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 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 1 . 因應尖峰時間大量車流, 部份路段時段性開放路肩通行, 增加道路容量, 提供車輛交織之空間。因道路條件,時段性開放通行之路肩僅限小型車行駛。
- 2.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交通罰單 一罪一罰?(以下文字引用_新北市政府裁決處)
一次違規被重複開罰了好多張罰單?
答案:此類案件應先判斷為一行為或數行為,如屬一行為,原則上只罰一次,如屬不同行為,則按其次數處罰。以短時間內被舉發多次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為例,只要是不同車道間的變換行為,即屬不同次違規行為,分別處罰;又如無駕照又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跟酒後駕車構成要件不同,縱使同時違反規定,仍屬不同行為,自應分別處罰。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1條就違規停車及超速等態樣之次數計算做特別規定(詳參相關法規),違反規定者將遭連續舉發。
舉例自由時報2019年5月17日_2分鐘連開4張罰單女老師疑員警找碴_共被開4張罰單,違規行為分別為:
- 「闖紅燈」罰1800元、
- 「駕駛人於日落時間後,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罰1200元、
- 「後照鏡損壞不予修復致影響行車安全」罰900元、
- 「拒絕出示駕照、行照或其他足資稽查之文件」罰10000元,另違規記點共4點;張姓員警依採證照片,事後對女老師以逕行舉發方式,將違規單寄給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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