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洗錢,打擊金融犯罪~
只是為了省手續費~自己覺得「轉的很辛苦」
2018年_金管會規定台幣3萬元以上現金匯款需要申報,避免非法洗錢,並且必須說明用途。
- 自己去轉帳_省手續費,只是要出門
- 用ATM_轉帳手續費15~17元,臨櫃讓行員轉帳手續費30元
- 跨行轉帳有手續費~同一家銀行或郵局內帳戶轉帳不用手續費
- 設定「轉帳的約定帳戶」_金額限制較少,只要轉一筆手續費也只有一筆
ps:ATM跨行轉帳500元以下 _2019年4月1日起,個人帳戶轉個人帳戶的轉帳交易,將採分級優惠方案,
- 轉帳金額在500元以下,每帳戶每日可免收1次手續費,
- 轉帳金額在501元至1000元,每筆手續費降至十元,
- 1001元以上的,每筆轉帳交易手續費則維持現行十五元不變。
- 郵局
- ATM轉帳_跨行轉帳一次17元,同郵局帳戶轉帳不用手續費
- 郵局臨櫃匯款手續費30元
- 非約定帳戶,一次不得超過3萬元. 一天總金額不得超過10萬.
- 約定帳戶,每日限制100萬元內, 每筆限額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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